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开展2014年、2015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后督查工作

17.12.2015  21:51
 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4号)文件要求,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于11月18日-11月25日对2014年、2015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

  州支队一大队对辖区2014年、2015年8个行政处罚案件和2015年移送准东环保局8个案件开展了后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2014年、2015年8个行政处罚案件基本已执行到位;2015年移送准东环保局8个案件6个已完成整改,目前两家露天煤矿违反环保项目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