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环境监察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07.01.2016  13:57

    一是深入开展区域联防联控。与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兵团环境监察总队、乌鲁木齐市、昌吉市、五家渠市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乌鲁木齐及周边区域的大气联防联控环境监察工作,对重点大气污染源采取每月一次交叉互检的方式进行检查。2015年开展联防联控检查5次,配合国家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区州环保部门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36次,西北督查中心《关于昌吉州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情况的报告》和《昌吉州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方案》中涉及我市的七大类42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会同发改、商信、国土、水利、电力、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2015年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南部山区非法开采风化煤、油田作业区专项环保监察、锅炉清理整治、天池景区污染源检查、高(中)考噪音检查、秸秆禁烧、餐饮业油烟治理等12项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有效推动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的落实。

  三是坚持铁腕执法。在环境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对环境污染行为“顶格”处罚,有效提升了环境监察执法的质量和效率。2015年,累计出动924人次对全市工矿企业进行了现场监察,开展夜间突击检查45次。对19家违法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共计处罚金额187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收取罚款29万元,实施限产、停产治理案件60件,未发生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四是深入推进辖区司法联动。积极与公安局、市法院、检察院加强司法联动,为更好地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和其它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威慑作用。

  五是加强排污收费征收管理。使用网络版征收系统,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加大征收执法力度,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等现象。在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所收排污费均按规定全面足额上缴,2015年共征收排污费7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