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学习“两办”通知

09.12.2014  17:38

   12月2日,伊宁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组织全体监察人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办[2014]80号)及新《环保法》。

  《通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环境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环境执法治本攻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过学习“国办发”和“环办”两个通知及新《环保法》,我局全体环境监察工作者都清醒地认识到《通知》是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所有人要逐条逐句反复研读,坚定不移地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