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四部门联合下发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和相关制度

31.08.2015  19:02

  为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和其它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形成环境保护合力,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制定了《阿勒泰地区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阿地环发【2015】87号)印发各县市相关部门。《意见》明确地区四部门的法定职责及各部门的办理程序,制定并细化了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信息共享制度、部门执法联动制度以及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强化了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并对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事宜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的下发和相关制度的建立,对今后部门间协同处理环境执法案件,指导各县(市)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