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环保局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

26.08.2016  21:15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新环办法[2016]1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切实提高巩留县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8月24日全体环境监察人员集中认真学习了《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等环境应急管理规定,夯实环境应急基础工作。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水污染防治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计划》等要求,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引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尾矿库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风险管控区域土壤等为重点,维持一周的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通过此次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排污企业单位明确 环境安全隐患管理机构,并安排专管人员,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提高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