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努力营造和谐社会

31.07.2015  22:41

  环境信访工作直接涉及到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既是重大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环境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经济发展不但要更快更好,环境保护也万万不能忽视,如果环境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将影响千家万户对环保部门信任感,甚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关系到政府的形象。

  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始终把环境信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总队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强力推进环境信访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信访案件,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信访工作要求,总队不断探索环境信访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环境信访工作的新局面。为提高信访工作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大了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学习力度,大大提高了信访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打破传统信访工作模式的封闭性,总队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进“阳光信访”,将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通过环保厅门户网站定期向公众进行公开,从而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增强信访公信力。

  为进一步规范总队环境信访工作,维护环境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总队结合工作职能,逐步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了《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指南》、《新疆环境监察总队信访工作程序》、《新疆环境监察总队信访工作制度》等。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新疆各族群众对环境信访工作的满意度,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全区环境信访工作及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