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约谈沧州市政府负责同志并对安阳市约谈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11.02.2015  13:53

  近日,环境保护部针对沧州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约谈了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对2014年11月4日因大气污染治理不力而被约谈和挂牌督办的安阳市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作为河北省重要经济增长极,沧州市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如不加大环保力度,将不利于当地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将直接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

  2月8日,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华北督查中心组织对沧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据华北督查中心负责人介绍,沧州市作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增长极,近年来发展迅速,2014年全市经济总量已位列河北省第3位。在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沧州市也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实施治污减排工程,积极推进园区环境管理,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尤其是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部署科学、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得到了河北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肯定。但是,在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多次督查中发现,沧州市环境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如不能切实加大环保工作力度,不仅不利于沧州市环境质量的改善,还将直接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

  这位负责人指出,2014年9月以来,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先后对沧州市组织开展了小企业群专项督查、开发区调研性督查、总量减排核查、大气治理“冬防”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污水处理问题较为突出。2015年1月检查时发现,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曝气及污泥压滤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沉池跑泥严重,污泥随意堆放,出口在线设备故障率高,生产运行管理混乱。与此同时,沧州市20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有4个园区污水处理厂仍在建设;有15个园区废水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因受工艺条件限制,部分污水处理效果不够理想。肃宁县尚村镇24家皮毛加工企业生产废水直接排入肃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但半数以上企业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超过纳管排放限值;河北冀春化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站接触好氧池内基本无活性污泥。

  二是大气治理存在薄弱环节。2014年9月暗查发现,泊头市寺门村镇、韩集镇及其周边区域有500多家铸造企业,大部分为作坊加工,生产环境普遍较差。检查时多数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在产的企业车间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烟囱冒黑烟现象突出。2015年1月 “冬防”督查中发现,河北碧水蓝天饲料、沧州市钜泽涂料、鑫格锐板材加工、金艳枣业、田村兄弟枣业等近30家大小企业存在烟囱冒黑烟现象;沧州市政搅拌站、沧兴商砼、大通水泥构件等10余家企业料场、堆场存在不苫盖问题;城区广厦家园、鞠官屯、天津石化沧南加油站家属区等多处小区供热锅炉烟囱冒黑烟。

  三是部分企业环评违规情况突出。沧州中国一重150万吨冷轧薄板项目中1条冷轧生产线和2条镀锌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旭阳化工4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2台220蒸吨/小时锅炉和1台2.5万千瓦机组也未办理环评手续;鑫海化工150万吨重交沥青、100万吨延迟焦化、100万吨汽柴油加氢和浅海石化120万吨重交沥青、16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80万吨加氢精制,以及鑫泉焦化150万吨重交沥青等石油炼化项目,均存在拆分审批或越级审批问题。

  四是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全市2014年PM2.5、SO2年均浓度虽然实现下降,但PM10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上升6.2%和6.5%。2014年前三季度,全市7个国(省)控入海河口监测断面COD浓度均值为58.7mg/l,超出地表水五类标准限值0.47倍;近三年来,沧州市近海海域海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硝酸盐氮等监测指标呈恶化趋势,其中硝酸盐氮浓度均值连续两年递增近50%。

  针对沧州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华北督查中心负责人在约谈中强调,沧州市应汲取教训,统一思想,强化综合整治,推进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方案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并抄报河北省人民政府。

  这位负责人同时要求,沧州市在整改中应努力做到:一是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在发展方向上,充分考虑环渤海地区产业协调布局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需要;在发展实践中,严格环境准入,完善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治各类跑冒黑烟和污水的情况,坚决关停取缔各类违法排污企业,持续推进企业提标改造和达标排放,不断深化散煤、扬尘、焚烧等面源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三是坚持严格执法,推进运西污水处理厂整改落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明河北冀春化工、河北碧水蓝天饲料、沧州市钜泽涂料、鑫格锐板材加工、金艳枣业、田村兄弟枣业等企业环境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到位;对鑫海化工、浅海石化、鑫泉焦化、中国一重、旭阳化工等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坚持落实政府责任,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要求,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狠抓环境监管。

  沧州市王大虎市长表示,环境保护部的约谈,反映沧州市存在重发展、轻保护,重当前、轻长远,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是对沧州市的一剂猛药,令人警醒。沧州市要深刻反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立即推进全市环境整治攻坚战;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一次刮骨疗毒式的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寸步不让,务求必胜。河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并对沧州市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安阳市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尤其是安阳县整改效果显著。但总体来看,整改不全面、不彻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后续任务依然艰巨。

  2月4~7日,按照环境保护部工作部署,华北护督查中心按照“三不三直”要求,对安阳市约谈整改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部分重点区域和企业进行了“点穴式”督查。华北督查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自2014年11月以来,安阳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过3个月的艰苦奋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群众反应强烈的安林公路(S301)、大白线(S221)等路段扬尘污染问题得到了治理,道路翻修基本完成,道路两侧“脏乱差”景象得到改变;原先污染极重的西积善村,环境明显改善,暗查中附近居民对当地政府治理环境的作为给予了点赞和肯定。

  二是安阳县境内的“土小”企业基本实现关闭,原先小石灰、小铸造、小塑料、小石料、小煤炭洗选等作坊式企业已基本拆除或关停,随处点火、处处冒烟的景象得到了根本改观。

  三是一些重点企业环境整治取得效果,对鑫磊焦化、诚宇焦化、博盛钢铁、华诚钢铁等一批重污染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不达到排放标准不得恢复生产;推进了重点行业的治理和达标改造,暗查时,利源焦化出焦时未见黄烟排放,安钢集团无组织排放问题得到较好控制。

  四是水冶镇、铜冶镇环境面貌得到改观,在做好道路修整的同时,正在开展道路两侧绿化治理;拆除的陈旧厂房已完成或正在清理,沿街渣堆、煤堆、料场明显减少;原先两镇及其周边地区明显的烟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

  特别令人欣慰的是,在安阳县境内,特别是在以前一些污染较重的地区,政府打出了一系列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大气治理、加快产业转型等方面的大幅宣传标语,展示了当地党委政府敢于直面矛盾,铁腕治污、真抓实干的责任担当和坚决打赢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大力推进转型发展的坚强决心。

  这位负责人指出,安阳市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检查中仍然发现大量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比较突出。

  一是禁烧工作开展不力。两天的暗查暗访中,发现烧垃圾、烧秸秆、烧荒情况200多起,一些火点成线成片,景象十分壮观;一些火点浓烟弥漫,绵延数百米,无人监管;一些火点由环卫人员有意为之,问及起来没有感到压力,甚至十分坦然。焚烧污染情况尤以林州、内黄、龙安等县(区市)最为突出。

  二是部分企业污染突出。4日傍晚和5日凌晨暗查林州市陵阳镇、原康镇10余家玻璃及制品企业,发现东珑制瓶、神州玻璃、凤凰玻璃、林河制瓶、裕华玻璃、欣鑫玻璃、三和玻璃、糖玻制品等8家企业都存在烟囱冒黑烟或烟尘排放明显的情况,其中林河制瓶、三和玻璃还伴随有明显的阵发性无组织排放;风宝特钢、安钢集团个别烧结机烟气拖尾明显,林钢集团高炉无组织排放突出,亚新钢铁高炉出铁时仍然可见黄烟逸出;安化集团造粒塔长时间明显排放烟尘,汇丰管业在暗查时发现烟囱冒黑烟;鸿越实业干式除尘设备发生故障后仍在生产,烟气拖尾明显,部分除尘废水经厂区渗坑排放。

  三是小企业群污染不容忽视。暗查中发现,安林高速沿线龙安区段北彰武村、东彰武村、周家庄村等地分布有多个小企业群,不时有黑烟或黄烟从厂房顶部冒出。在对北彰武村小企业群突击检查时发现,约1平方公里范围内,分布有数十家碎石加工、矿渣分选、熔炼熔铸等作坊式企业,这些企业没有名称代号、没有治理设施,原料随处堆放,厂区积尘严重,生产时乌烟瘴气,尘土飞扬,场面触目惊心。

  四是面源污染依然突出。在林州、内黄等地,燃煤散烧污染情况常见,林州市西曲阳村户户冒烟,刘家街村庙后浴池、林州市区康惠浴池、内黄武章学瓜菜市场东侧、安钢集团南侧居民区等小锅炉冒黑烟情况突出;内黄县城及周边S215、S213等20多条道路两侧全线开挖,砂土大面积裸露,未见施工,没有苫盖;林州桂林镇大桥村石料加工厂、内黄县东环路赵庄建材厂石料加工扬尘问题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华北督查中心已向安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区市)党政一把手作了反馈。安阳市委、市政府当即对林州市、龙安区进行了挂牌督办,并就后续深化整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

  华北督查中心负责人表示,沧州是一个加速发展的沿海新型城市,安阳则是一个重化产业布局集中的传统工业城市,两个城市均有一定的代表性。华北督查中心将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咬住问题不放,加强明查暗访,推进整改督查,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务求取得切切实实的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