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未来两年至三年建成一批环保领域创新平台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着力提高环保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组织实施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环保领域创新网络。
通知指出,要按照坚持问题导向、防治结合、全过程控制和协同治理的原则,围绕先进环境监测、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修复等环节建设布局相关创新平台,加强重大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研发和工程化,以提升环保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为着力点,推进我国环保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要求,未来两年至3年,要建成一批环保领域创新平台,为环保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和完善环保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促进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支撑。
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主要围绕提升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水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能力以及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水平4方面开展。
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建立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在水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建设水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对于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在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水平方面,通知要求建立污泥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垃圾焚烧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