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五大问题亟待整改到位 西北环保督查中心反馈石河子市环保综合督察情况
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近期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综合督察,并向石河子市反馈了督察情况。
督察采取先期调研、调阅资料、暗查暗访、座谈走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先后听取石河子市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座谈走访有关职能部门,现场检查重点企业,全面掌握石河子市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督察组认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政府确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的战略方针,在兵团率先成立以师市主要领导为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责任得到初步落实。石河子市行政区域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城市集中供暖率达到98.5%,城区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8.5%,污水处理率由2010年的42%提高到97%。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5年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比2014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
但与此同时,石河子市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迫切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有待加强。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缺少实质性约束,考核的督促和压力传导作用发挥不够。部分职能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为严重,采砂坑生态恢复工作进展缓慢,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理责任不落实。
二是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从空气环境质量来看,从2010年到2014年,石河子市耗煤量大幅增加,导致冬季采暖期PM10日均浓度有所上升,另外全市各功能区2014年年均降尘量比2010年增长60.7%。从地表水环境质量来看,作为全市纳污水库的蘑菇湖水库水质仍为劣Ⅴ类。
三是两项涉气指标总量减排形势严峻。从2015年上半年的总量减排核定结果来看,石河子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全年削减任务的31%和51%,完成全年任务形势严峻。
四是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未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和输水管网,全市城市中水回用率几乎为零,4个工业园区日均中水使用量不足1000立方米。石河子市垃圾填埋场未采取防渗、拦挡等措施,未按要求规范建设渗滤液收集池等处理设施,难以
满足垃圾卫生填埋的要求,且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另外,石河子市至今未建设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全市每年产生的约800吨医疗垃圾中近1/3得不到妥善处置。
五是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个别企业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超标排放行为。个别企业环保设施配套不完善,存在规避监管行为。
针对综合督察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要求石河子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不折不扣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十条”、“水十条”相关要求,切实加大重点环保工作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