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环保法实行 法制为新疆环境可持续发展“护航”
人民网乌鲁木齐1月26日电 (韩婷 实习生马婷婷)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事关人民福祉。1月26日,新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视频会议召开。会上再次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也随之快速提高,局部地区空气质量及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地下水水质受到威胁,土壤质量退化,这使得新疆突发性环境事件呈现增长趋势,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严重挑战。针对2015年1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环保部门动员各地州加强对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法的学习贯彻,确保这部法律顺利实施。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百姓对理想生活环境的期望。新环保法的颁布,不仅加强了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民众、企业的查处,同时对相关监管部门也起到一定督促作用。
新疆人大环资委主任力提甫·依明对记者说:“新环保法亮点颇多,惩罚够狠。其中在强制性惩罚措施方面提到,允许对部分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于责令改正而不改的行为采取‘按日计罚’制裁,对于履职缺位和履职不到位的官员要求引咎辞职。”
新疆检察机关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检察机关严惩涉及环境资源犯罪,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监管和执法过程中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根据环境保护领域易发多发犯罪类型,重点打击和监督在环境保护领域、林业资源领域、国土资源领域、水产资源等领域的案件。”新疆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惠永说。
新环保法实施后,新疆公安机关也研究部署,为全面做好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畅通了运行机制。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在保护环境、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以及依法保护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立案侦查,保障执法顺利进行。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堪称环境保护制度的里程碑,不仅明确了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法律制度,而且也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环境司法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新华说。
2015年,新疆还计划进行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多部门共同出硬招,增加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制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肃查处环境领域犯罪行为,为营造蓝天碧水、大美新疆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