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后伊宁县环保局发出首例查封扣押令

20.07.2016  22:44

  近日,针对伊犁临钢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伊宁县环保局发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张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公司违法排污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查封、扣押,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7月12日-7月18日,伊宁县环保局在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伊犁临钢有限公司利用铲车将尾矿库中的尾矿渣移至尾矿库东侧未做任何防护措施的空地中,同时利用水泵将尾矿库中的废水通过管道抽至尾矿库南侧的天然坑内。伊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管道口所排污水进行了采样,并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根据新《环保法》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等法规,伊宁县环保局对伊犁临钢有限公司发出首张环保查封、扣押令。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