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保局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

29.12.2014  14:4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12月18日,阿勒泰地区环保局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及各科主要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主要学习了《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负责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其中党组集体责任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选好用好干部责任等;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纪检组负主要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纪律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等。

  根据“四个不直接分管”有关规定,强调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工作,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了对权力监管,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