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环保局完成辖区内“未批先建”项目的排查工作

10.09.2016  23:40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伊犁州环保局《关于“未批先建”项目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伊州环评函【2016】76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6年8月开始对“未批先建”项目立即开展排查工作,以2015年3月份“未批先建”项目数据为基础,进行进一步排查、甄别,共排查出“未批先建”项目23个。

  按照“分批处理、防范风险”的清理原则,伊宁县环保局对“完善”类企业要求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备案工作;对“规范”类企业要求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报备及整治任务,对“淘汰”类企业作出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处理。

  伊宁县环保局已按照《通知》工作要求上报《“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顿分类明细表》至伊犁州环保局,并对县域内“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改工作负总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