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环保局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05.07.2015  19:35

  全面落实环保工作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市领导具体抓,市环保局具体落实工作措施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纳入日常工作之中。继续推行环保 “网格化” 监管模式,明确全市行政区域、乡镇(街道)、村(社区)、国(区、州、市)控企业四级环境监管网格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细化了各级网格工作任务和职责。完善落实环境监察包干责任制、联动互动执法机制、环境问题通报制、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约谈、典型案件曝光等制度,积极应对、评估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执法,对192家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49家,对1家供热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工业企业3家、“小炼油”厂2家、“小塑料颗粒厂”8家,已执行罚款69.1万元。已办理餐饮环保审批281件,其中合格224家,对57家在居民楼下等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店给予了否决。加大排污收费力度,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排污申报、核定、复核和排污费催缴环节,已收缴排污费93余万元。处理各类环境投诉89件,处理率100%、结案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