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保局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01.04.2016  13:10

  2016年,为了进一步加强阿勒泰地区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实时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地区环保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督促并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  行监测方案并上传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并安装统一标识牌;三是督促企业按时编制完成上年度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安排专人每天对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查看,督促企业按时上报数据,并确保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2016年,阿勒泰地区纳入国家考核的企业数为5家。根据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统计,截止3月28日,阿勒泰地区自行监测完成率为92.56%,公布率为100%,达到环保部确定的必须大于80%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