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保局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27.03.2015  21:04

  阿勒泰地区结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依法合规、规范管理、责权统一、提高效率”为原则,为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更好地为建设项目服务,地区环保局已于2013年5月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中所列全部环境影响登记表(核与辐射类除外)及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至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市)环境保护局。近日,又将部分水利、能源、信息产业、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机械、轻工、城建、社会事业、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等(10大类34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各县(市)环保局要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调整的衔接工作,要认真研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