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487名违反八项规定干部被查处
新疆日报讯(记者刘枫 马涛报道)一年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通报了3批、共3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成为涌动在伊犁河谷的“热词”。通报中对昭苏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夏德克·沙比提明知妻子长期脱岗并领取全额工资、津贴补贴,却不予制止的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被广大群众点赞。
伊犁州加强作风建设,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持续用力,以“零容忍”“出重拳”惩治腐败。一年来,全州开展了24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共立案239件,结案209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干部48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处理不合格党员434名。
伊犁州委、州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新形势、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中,该州出台十二项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本地化。从制度上设红线、筑围墙,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同时,该州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州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抓到底。去年,在查处数十起违纪违规案件中,由州委书记黄三平亲自批示的案件达20余件。
在纠正“四风”中,充分发挥社会、群众、舆论监督作用,州纪委开通“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举报直通车”,通过电话、信访、电子邮件、群众来访等举报手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奎屯市气象局局长陈继清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报销探亲费及领取所属服务部门各项补贴251114元被群众举报。纪检部门查实后,陈继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上缴国库。伊宁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原局长刘洪利公款旅游被举报查处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伊犁州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渠道,对于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实名通报,在社会上起到了强烈警示、震慑作用。州直机关一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触目惊心、令人警醒,告诫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事绝不能做,‘四风’红线绝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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