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加强生态修复治理 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1.03.2016  20:37
   伊犁州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

  加强生态修复治理 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月7日,伊犁州直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十二五”及2015年州直环保工作,部署了今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执法效力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等重点工作。伊犁自治州副州长高天山参加。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伊犁州把环保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动员伊犁州上下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州”理念,坚定不移走“两个可持续”发展道路。2015年,推进完成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实施环保民生实事、出台环保行动方案、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伊犁州直工作重点是环境质量建设,将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完成《伊犁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规划》、《伊犁州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自治州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及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新疆级生态乡镇17个;积极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性环保法规,加快推进《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条例》修订进程,起草上报《伊犁州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等措施。

  会议指出,“十三五”环保工作要以国家生态环境示范城市建设为目标,坚持绿色发展,把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环保工作中,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逐步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以环保法律法规为着力点,提升环境治理法治水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完善环保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