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林业局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部署动员会

16.05.2016  19: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已经开展了33年,从2016年开始,将正式升格为“民族团结进步年”。5月又是每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民族团结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5月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局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会。

会议宣读了《伊犁州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了民族团结工作的主要内容,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推动全系统行动起来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局领导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州党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具体安排部署上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政策、增强信心,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最后强调,各单位要根据局党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丰富活动载体。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常抓不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郭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