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乌苏市特吾勒河小流域下游塔布勒合特项目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苏市特吾勒河小流域下游塔布勒合特项目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农经【2014】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苏市水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80hm2,围栏11.52km,水土保持宣传牌11座。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乌苏市塔布勒合特乡北部,乌苏市西南56公里,乌伊公路(国道312)以南,特吾勒河西面,东与西大沟隔特吾勒河相望,南以天山为界,西临古尔图牧场,北与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四棵树镇为邻。南北长18km,东西宽7.8km,面积为140.4 km2,地理坐标为东经84°16'22"~84°18'35",北纬44°17'08"~44°14'47"。
计划工期: 2015年4月15日--2015年6月1日
工程发包价:2273313元(采用随机抽取法)。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同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4月 1日-2015年 4月 5 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10 日 17 时 3 0分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招标人:乌苏市水库管理站
地址:乌苏市长江路300号
联系人:刘翠玲
电话:0992-85163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厦门路41号
联系人:邓刚
电话:18997929290 0991-3920936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