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费5日起下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少掏10元
03.09.2014 12:52
本文来源: 新疆日报网
航空燃油附加费5日起下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少掏10元
新疆日报网讯 (于惠如)9月2日,记者从南航、海航等航空公司了解到,从9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有所调整,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下调10元,征收标准由原来的120元调整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不变。
航空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
根据新规,购票日期自9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线客票,800公里以下航段征收标准将维持不变,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下调10元,即由原来的120元调整为11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票免收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减半。
需要提醒的是,此前已预订9月5日以后机票的旅客无法享受下调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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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014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