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支出计划管理。所有预算单位的部分资金支出需编制用款计划,基本支出按序时主动下达;项目支出按实施进度审批下达。
二是扩大直接支付范围。扩大项目资金直接支付比率,减少现金支付,从严控制大额提现,保证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操作。
三是简化程序方便单位用款。扩大预算单位利用网上支付申报审核范围,提高用款申报和资金支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