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2016年“炎症性肠病诊断及治疗策略”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6〕539号
关于举办自治区2016年“炎症性肠病诊断及 治疗策略”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炎症性肠病诊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有关安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于10月21- 25日,在喀什地区举办自治区2016年“炎症性肠病诊断及治疗策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由自治区人民医院、喀什地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联合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及主要指导专家
炎症性肠病的发病机制;炎症性肠病的流行病学;炎症性肠病诊断及鉴别诊断;炎症性肠病的治疗策略;生物制剂在炎症性肠病治疗中应用;炎症性肠病诊治的多学科协作;炎症性肠病诊疗指南解读;难治性炎症性肠管的管理方案;CT/MRI在炎症性肠病诊断中的价值;炎症性肠病的外科治疗;新疆地区炎症性肠病的发病特点及管理策略;炎症性肠病的营养支持治疗;炎症性肠病患者的随访及病情监测;炎症性肠病的病理诊断;炎症性肠病的内镜诊断及鉴别等。
主要指导专家:
吴开春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教授
陈旻湖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授
吴小平 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二医院教授
白 杨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教授
陈 羽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教授
朱 琦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教授
高 峰 自治区人民医院教授
艾 尼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阿孜古丽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二、研修对象及人数
自治区各医疗机构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消化科医务人员共70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参加研修学员可放宽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研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2日至25日,10月21日报到。
报到及住宿地点:喀什深航国际酒店
喀什市解放南路348号,前台电话:0998-2568888
研修地点: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11层3号示教室(喀什市健康路1号)
四、研修方式
研修采取专家授课、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典型及疑难病例分析和讨论等方式综合进行。
五、 其他
本次研修班学员培训费、伙食费、住宿费等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研修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请参加研修人员携带继续医学教育IC卡。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并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扫描或拍照后发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单位
1.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卢加杰
联系电话:1869916093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夏龙江 刘献红
联系电话:0991-3689693 3689696
附件:1.研修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2016年9月8日
附件1
研修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区 | 名额 |
1 | 喀什地区 | 16 |
2 | 和田地区 | 12 |
3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6 |
4 | 阿克苏地区 | 12 |
5 | 吐鲁番市 | 2 |
6 | 哈密市 | 2 |
7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2 |
8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2 |
9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2 |
10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4 |
11 | 阿勒泰地区 | 2 |
12 | 塔城地区 | 2 |
13 | 克拉玛依市 | 1 |
14 | 乌鲁木齐市 | 2 |
15 | 兵团系统 | 3 |
合计 | 70 |
附件2
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学员 姓名 | 性别 | 职务 职称 | 所在单位(部门) | 联系电话 | 电子 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