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2016年“炎症性肠病诊断及治疗策略”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10.09.2016  23:38

新人社函〔2016〕539号

关于举办自治区2016年“炎症性肠病诊断及 治疗策略”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炎症性肠病诊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有关安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于10月21- 25日,在喀什地区举办自治区2016年“炎症性肠病诊断及治疗策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由自治区人民医院、喀什地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联合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及主要指导专家

炎症性肠病的发病机制;炎症性肠病的流行病学;炎症性肠病诊断及鉴别诊断;炎症性肠病的治疗策略;生物制剂在炎症性肠病治疗中应用;炎症性肠病诊治的多学科协作;炎症性肠病诊疗指南解读;难治性炎症性肠管的管理方案;CT/MRI在炎症性肠病诊断中的价值;炎症性肠病的外科治疗;新疆地区炎症性肠病的发病特点及管理策略;炎症性肠病的营养支持治疗;炎症性肠病患者的随访及病情监测;炎症性肠病的病理诊断;炎症性肠病的内镜诊断及鉴别等。

主要指导专家:

吴开春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教授

陈旻湖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授

吴小平 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二医院教授

白 杨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教授

陈 羽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教授

朱 琦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教授

高 峰 自治区人民医院教授

艾 尼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阿孜古丽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二、研修对象及人数

自治区各医疗机构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消化科医务人员共70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参加研修学员可放宽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研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2日至25日,10月21日报到。

报到及住宿地点:喀什深航国际酒店

喀什市解放南路348号,前台电话:0998-2568888

研修地点: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11层3号示教室(喀什市健康路1号)

四、研修方式

研修采取专家授课、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典型及疑难病例分析和讨论等方式综合进行。

五、 其他

本次研修班学员培训费、伙食费、住宿费等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研修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请参加研修人员携带继续医学教育IC卡。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并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扫描或拍照后发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单位

1.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卢加杰

联系电话:1869916093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夏龙江 刘献红

联系电话:0991-3689693 3689696

附件:1.研修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2016年9月8日

附件1

研修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

名额

1

喀什地区

16

2

和田地区

12

3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6

4

阿克苏地区

12

5

吐鲁番市

2

6

哈密市

2

7

昌吉回族自治州

2

8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2

9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

1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4

11

阿勒泰地区

2

12

塔城地区

2

13

克拉玛依市

1

14

乌鲁木齐市

2

15

兵团系统

3

合计

70


附件2

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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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所在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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