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冲乎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农水[2015]5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
金已到位,项目招标人为布尔津县水利管理总站。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项目施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距布尔津县城74km。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对冲乎尔中型灌区东岸干渠的改造和建筑物的配套及新建灌区西岸引水管线和建筑物配套建设。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施工标段:冲
乎尔灌区东岸干渠防渗1.8km和西岸引水渠(管)线3.041km及其建筑物配套改造。施工监理一个标段,为上述施工标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咨询。施工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
2.3计划工期:2015年6月18日—2015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监理设监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24日至2015年5月28日在新疆
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11:00,地点为 阿勒泰地
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布尔津县水利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布尔津县水利管理总站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
联 系 人:杨发业 联 系 人:徐娟娟
电 话:0906-6518851 电 话:0906--2108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