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申请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公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若扎容芭耶娃有限责任公司)
07.12.2015 15:39
本文来源: 文化网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申请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若扎容芭耶娃有限责任公司艺术团一行4人来疆进行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个人和单位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反映。
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借机诽谤或诬告的,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加盖本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
联系电话:0991-8808801
公示内容
受理编号:1510140002
企业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
联 系 人:李宏
办结时间:2015年10月2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10月29日
本文来源: 文化网
07.12.2015 15:3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