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2015年安居富民工程一标段淖毛湖镇,淖毛湖开发区,苇子峡乡招标公告(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吾县2015年安居富民工程一标段淖毛湖镇,淖毛湖开发区,苇子峡乡 已由 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伊发改投资[201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伊吾县安居办, 建设资金来 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援疆资金、地县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农户自筹完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伊吾县2015年安居富民工程一标段淖毛湖镇,淖毛湖开发区, 苇子峡乡
2.2 建设地址: 淖毛湖镇,淖毛湖开发区, 苇子峡乡
2.3 建筑规模: 新建安居富民房100套,总面积9821平方米(一标段淖毛湖镇砖木结构平房70套,每套106平方米,淖毛湖开发区砖木结构平房10套,每套80平方米,苇子峡乡砖木结构平房20套,每套80.05平方米。)
2.4 工程投资额 1200万元
2.5 计划工期: 244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4.1 计划竣工日期: 2015.11.30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 本次 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详见标底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进哈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建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止(节假日正常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 3月16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至 2015 年 3 月 21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 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函及进哈备案证明原件到 哈密市广场北路城建档案馆后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
6.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密政府网、新疆信息网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吾县安居办
地 址:
邮 编: 839000
联系 人: 赵建军 联系电话: 18999687680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牛成超
电 话: 0902-2233922
传 真: 0902-2233922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三楼
邮 编: 839000 联系人: 由长征 联系电话: 0902-699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