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游客被国家旅游局列入“黑名单”

06.04.2016  12:45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赵婷婷)国家旅游局4月5日公布了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和近期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游客殴打领队案中的涉事游客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将被保存三年。截至目前,已有17名游客被国家旅游局列入“黑名单”。

  根据监测,4月2日8时至4月4日17时,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12301”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共接到旅游投诉222件。其中,投诉旅游景区77件、旅行社74件、旅游住宿29件、在线旅游17件、非法“一日游”14件、导游领队6件、其他5件。

  根据明查暗访、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线索,国家旅游局还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包括:卢某某无证驾驶快艇在三亚湾揽客案;大理任你游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转团案;湖南芙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租用无资质旅游车辆案;德州市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使用无证导游案;游客杨志方殴打领队案。

  其中,武汉游客杨志方在赴台游期间殴打领队一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1月,在武汉某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游行程中,游客杨志方在某日餐后要求领队高女士调换其他团员的餐位。由于要求未得到满足,杨志方在餐厅内对高女士进行了谩骂、吐痰和殴打,事发时有网友拍下视频传至网上。回国后,高女士向旅游主管部门进行了投诉。杨志方也因此成为武汉被正式调查认定的首个不文明游客。此次,国家旅游局依据《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将杨志方的行为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三年。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于2015年3月24日起施行,此后,国家旅游局还成立了由律师、法官等法律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代表组成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以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意见。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都通过该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正在推进国内主要航空公司对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并将进一步完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细化不文明行为处理标准,明确记录结果后续管理规范。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