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检察院不捕案件全部公开审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感谢钟姐一家人的宽宏,也感谢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7月30日,在接受电话采访中,温宿县恰格拉克乡恰格拉克村村民玉素甫·买提尼亚孜的声音一再哽咽。
2014年,玉素甫·买提尼亚孜在驾驶客车跑运输时发生交通事故,不慎将钟某的母亲赵某撞伤致死。事故发生后,玉素甫·买提尼亚孜在第一时间筹款19万元,向受害人家属进行了积极赔偿,获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公安机关将此案移交到温宿县人民检察院后,公诉科副科长阿孜古丽·台来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又两次实地调查并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后,认为此案可促成双方和解,对犯罪嫌疑人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7月22日,这场拟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开”进恰格拉克村村委会。听证会也决定着玉素甫·买提尼亚孜的命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不捕不诉免受刑罚。
在拟对玉素甫·买提尼亚孜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温宿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惯例,对这起案件实行公开审查,请来该院此案承办人、侦查人员、受害人家属一起参与审查过程,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当地村干部到场监督。听证会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逮捕是否必要性进行陈述和辩论,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公安民警阐述提请批准逮捕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受害人家属则出具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书。
经过与会人员的同意,大家一致决定对玉素甫·买提尼亚孜不捕不诉。“不捕不诉公开审查机制,作为一个公开平台,为当事双方提供了处在同一场合,直面对话的机会和介质,为当事人化怨愤为和谐创造了条件。”温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包金星表示。
据介绍,温宿县人民检察院自2012年6月正式实行不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以来,至今已对近10起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并全部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打消了群众对检察院不捕不诉案件存在暗箱操作的质疑,将不捕不诉案件处理决定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