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总目标 畅通渠道 健全机制 自治区人社来信来访数量呈下降趋势
201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接待、办信和办案率均达到100%,群众反映的大量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人社信访工作呈持续向好发展态势。
一、高度重视,努力构建全区人社信访大格局。厅党组坚持把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作为人社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人社工作全都涉及人、大部分工作事关民生的特点,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既解决新情况更注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多方调解机制和各项政策,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持以党的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以保障人社事业顺利推进、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权益为目标,强化法治思维,依据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按照人社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压实各级人社部门责任,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反映信访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逐步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联运式全区人社信访格局。
二、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排除法确认信访问题工作机制,将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劳动监察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积极引入司法程序,在排除涉及劳动保障违法、人社争议、行政决定等方面的诉求后,将信访问题进入信访程序。二是建立信访、监察、仲裁、法规、纪检“五位一体”解决群众诉求联动机制,既解决来信来访中的信访问题或履行信访告知义务,又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协调劳动监察、仲裁机构解决涉及劳动保障违法和人社争议方面诉求,联系行政复议和司法机关解决涉及行政决定、行政诉讼问题,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涉及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建立信访工作信用机制,由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对信访工作进行评判,为信访群众答疑解惑,处置信访突发事件,处理群体性聚集上访。四是建立危机处置机制,与厅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建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五是建立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各单位信访工作情况纳入厅年终考核内容,并进行问责追究。六是加强值班制度,建立厅领导在岗带班、处室负责人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信访工作人员24小时在线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隐患和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三、研判形势,扎实做好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针对信访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又有改革发展带来的问题,既有民族宗教本身问题又有三股势力借机制造事端问题,新旧问题、民族宗教与极端势力交织在一起,个访、缠访、闹访、集体访、聚集访联系在一起,易引发突发性事件的特点,集中开展矛盾排查化解,综合梳理各类信访矛盾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利益关系调整而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不留死角盲点,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矛盾。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信访接待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社领域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进京、赴自治区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以情感人,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重视做好上访人员劝返和缠访闹访人员处置工作,把来访群众当家人,不分民族职业,真诚接待,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并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处室妥善化解,讲清政策,亮明底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做到“信”、“访”同等对待,件件有回复,鼓励引导群众通过来信反映诉求,减少走访,特别是越级访。
五、多措并举,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作为谁负责,逐案落实责任主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初始、人员吸附在当地。坚持做到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重点人员管理稳控到位,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理到位。坚持全面梳理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及时予以解决,对因政策不落实引发的加强督促检查,对因政策不完善引发的深入分析研究,努力从政策上、源头上化解。坚持沟通解惑化解积案,发文督办解决疑案,鼓励复核终结结案,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个访转化为集体访、信访问题转化为群体性事件,促使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密切关注人社领域各类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展变化趋势和动向,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提前进行排查研判,及时提出具有预见性、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防止产生新的信访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