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28日电 2017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