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落实环保改革举措

26.04.2016  14:52

  ◆本报记者李军

  改革为环境保护提供强大动力。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关键在于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把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和改革蓝图具体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第七场报告会上强调,“十三五”将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环保工作的始终,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环境质量改善责任,注重硬约束和充分运用引导激励机制,着力推进分解落实“十三五”目标和任务、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等重点工作。

  改革创新,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动力和保障

  改革是推进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也是破解发展与保护难题的出路。实践证明,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能够变阻力为推力、变挑战为机遇,使一些“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

  陈吉宁在此次报告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环境治理力度前所未有,进程加速推进,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我国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问题长期累积叠加,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在“全面”,成效在“全面”,艰巨也在“全面”。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

  然而,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面临巨大挑战。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没有改变。特别是,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各项工作艰巨复杂。

  这就是现实,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究其原因,根本在于体制机制不适应,缺少科学合理、规范刚性的制度安排,不能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导致很多地方和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抓经济手硬、抓环保手软。

  同时,由于长期历史累积,今天的环境保护工作不仅要不欠新账,而且要多还旧账,解决很多遗留问题,压力和挑战前所未有。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从制度入手,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正如陈吉宁所言,清醒地认识我们当前的环境现状,才能清醒地认识我们的问题和压力,才能客观理性地设定我们的改善目标,执着坚定地推动环境保护。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推出了“1+6”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合拳”,“十三五”规划纲要也对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目前,《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三份文件已经共同形成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制度架构。

  这些举措都为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良好条件,“十三五”环保事业必将迎来更大、更快、更好发展。

  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是在环境保护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点也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上实现突破性进展。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等中央文件的部署安排,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包括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巡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的制度,以及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环评制度改革、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一系列工作。

  大事必作于细。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必须合理布局深化改革的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时间表和路线图,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在关键环节重点发力。

  ——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是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今年年初,中央环保督察机制正式启动,首站选择河北省进行试点。重点督察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在生态环保领域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实现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它的目的就是要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解决环境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状况,提高环境监管的效率。

  ——监测事权上收,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

  环境监测是环境治理的基石。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国将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三个全覆盖,即环境质量全覆盖、重点污染源全覆盖和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二是要实现数据互联共享;三是在自动预警、信息化能力和水平上要有明显提升;四是要实现在监测和监管上协调联动。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筑牢环境精细管理的基础。

  目前,这一改革正在浙江、江苏两省开展试点。从试点情况来看,通过刷卡排污系统等科技监管手段的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的建设、“一企一证一卡”管理方式的推行,有助于实现污染源信息的全面、高效管理。依托信息的实时交互,管理方式从末端考核转变为全过程监管,及时快速地识别和纠正污染源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从源头上减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以高度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质量。

  ——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规划纲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指引和重要内容。应该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推进PPP、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大力推动绿色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让节能环保产业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新动能。

  上下联动,将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各级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不是考虑要不要改革,而是应该思考怎么改革、如何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改革会触及各种现实利益,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重重阻力,而且改革越深入、难度越大。但是,面对无法回避的体制机制障碍,如果顾及个人和部门利益得失而放弃改革,很多问题就永远也得不到解决。因此,各地必须从大局出发大力推进改革,把多项改革措施落实好。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要增强改革定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对示范引领性改革,要勇于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快出成效。

  当前,应抓住环保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重点攻坚,精准发力。具体讲,重点是3个方面:一是抓好中央已出台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任务,如“1+6”改革举措,抓紧细化,落地生根。二是加快推动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对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等,搞好试点示范,总结经验。三是落实中央对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中央在部署,地方也在积极行动。如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陕西省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江西探索实施覆盖全境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海南试点经济社会、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多规合一”;福建三明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尝试生态环保综合改革等。湖南省娄底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北京、四川、福建等十余个省市也围绕“审什么、怎么审、责任怎么界定”进行积极探索。浙江省湖州市等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通过图表让人们直观明了地看到发展所付出的资源资产成本。

  上下联动,方能将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我们希望看到,在生态环保领域改革顶层设计不断趋于完善的同时,涌现出更多的地方改革典型,真正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