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24.12.2015  10:20

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要实现城乡的共同发展,就要树立系统性思维,统筹协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如今,如何通过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现传统农业现代化转型等问题,已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自治区供销社住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依格孜都维村工作组积极协调新疆果业集团公司,投资了15万元,组织村民成立了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并将村民分散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部分蔬菜大棚收回作价22.85万元,作为村集体实物资产投入,同时吸收12户村民出资6.15万元入股,这不仅提高了村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大棚蔬菜种植的规模化效益,更带动了村民增收致富,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农民合作社是实现农民利益的有效组织形式,从产生之初就展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已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力量和带领农民闯市场的主力军。根据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7210个,比“十一五”末增长328.6%;合作社成员数58.91万户,比“十一五”末增长170.4%,占全区农户总数的22.9%;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262万户,比“十一五”末增加5万户。

目前,按照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新疆坚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了农民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新格局,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合作领域,促进规范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农民合作社,要坚持数量质量并重。”自治区党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姬肃林说。

姬肃林认为,推动农民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还要注重提高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水平。要培育聚集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此外,要加大电子商务和物联网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力度。农产品销售必须适应新形势,在稳固现有门店销售渠道的同时,拓展新途径。

着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新疆要加快培育50万—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尊重规律、科学规划,重点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城市带,积极发展绿洲城镇,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政府采取“农牧民自筹、政府补贴”方式,每户补助5万元,按照20年不落后的建设标准和农牧民自愿的原则,在和布克赛尔镇及和什托洛盖镇建设农牧民定居楼房,创建推行新型牧民定居方式,从根本上实现农牧民向城镇市民和城镇从业者的跨越转变,不少农牧民因此在城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套安居富民房或定居兴牧房。

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说,推进新农村建设正是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城镇化首先要让农民进城,更关键的是要在城镇安居落户、与城镇居民享受同样待遇,让广大农民平等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不仅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还要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才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新疆正着力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如今,库尔勒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伊宁市、昌吉市榆树沟镇被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镇)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等领域改革工作扎实开展。

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解决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让群众搬得进、住得安、用得起。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住房保障覆盖率由目前的25%提高到35%左右。

这些年,新疆始终把农牧民安居与增收致富结合在一起,着眼于解决农牧民长远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大幅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造血功能,提高农牧民的生活品质。

新疆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阿布都伟力·买合普拉建议,应依托公共设施,合理配置与农户住宅有效衔接的水、电、气、暖等系统。同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农村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农村的自来水、天然气、通信、供暖等设施的建设很大程度上涉及相关领域国有企业的运营活动。国有企业作为公共性企业,应积极响应中央对新疆工作的号召,大力参与新疆的农村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能动作用和社会贡献能力,为加快推进新疆的农村现代化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在自治区一系列政策的扶持下,我区农村民生工程建设已见成效,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城乡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覆盖人群和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城乡收入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