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CPI涨幅计划控制在3.5%以下

22.01.2015  13:00

    不知从何时起,连不懂英文的老太太也明白了“CPI”的含义,并对其颇为关注。只要看到有关于CPI的报道,她们就能掂量出口袋里的钱“值不值钱”。那么在新的一年,我们生活的地方CPI会如何变化呢?

        1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给出了答案:2015年我区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涨幅控制在3.5%以下,这与2014年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2.1%涨幅相比有所提高。

        据测算,全区物价总水平2.1%的涨幅中,2013年价格变动带来的翘尾因素对总指数的影响率为61.9%,当年新涨价因素影响率只有38.1%。CPI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全部上涨,但食品价格涨幅回落成为引发物价涨幅回落主因,主要是肉禽及其制品、菜和粮食等主要食品价格涨幅回落。同时,为了稳控物价,我区各级政府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粮、油、肉、蛋、奶、菜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生活消费品的投放和监管力度。此外,政府粮油、牛羊肉、农资等储备稳定,在牛羊肉储备中,自治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补贴储备肉费用。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副处长王成录分析,2014年在国内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我区物价呈现明显的涨幅趋缓势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较上年上涨2.1%,创5年来最低,各月涨幅呈明显的震荡走低态势。

        2014年的CPI涨幅创了5年新低,为什么2015年我区却又确定CPI涨幅控制在3.5%以下呢?

        自治区发改委主任、人大代表张春林介绍,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下,有着多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按照国家关于结构性调整工资政策,我区工资涨幅将高于全国,可能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0.6个百分点。其次,从近几年CPI运行情况看,受房租、劳动力等成本持续上升的影响,服务项目价格持续上升,预计2015年服务性价格拉动CPI上升0.6个百分点。总之,通过综合分析,预计2015年新涨价因素影响居民价格涨幅在2.2个百分点,加之上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1.3个百分点,才决定将我区2015年CPI调控目标为3.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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