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使用存在监管漏洞 沦为硕鼠私房钱
涉农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监管漏洞,致使各种惠农资金不断遭到蚕食。
“涉农资金物资是农村群众的保命钱,如何整合监督资源、强化监管力量、提升监管层次、突出监管实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消灭硕鼠,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建绥10月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随着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的种类与总量逐年增加,从种地到养猪养牛、种树种草、购买家电,几乎项项都有补贴。由于监管不力,涉农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
2011年8月,万宁市禄马畜牧兽医站站长莫壮平利用其统计、上报能繁母猪补贴头数的便利,故意不将真实的能繁母猪补贴标准及办理程序告知养殖户,致使符合补贴标准的养殖户林某不明真相,莫壮平趁帮忙时提出所得补贴款各得一半,最终得款两万元。
万宁市检察院调研显示,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该院共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12件23人,其中2013年8件12人,2014年上半年4件11人,主要为农村、乡镇等基层部门工作人员。
范建绥表示,在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由于涉农资金补助补贴政策不够公开透明,实际操作难度大,涉农资金的补助方案往往暗箱操作,极容易使少部分人钻政策的空子。再加上上面下拨的资金缺乏上级部门明确的监管和审计,农村村务不公开、财务不公开问题时有发生,极易导致村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幕后交易,致使不少惠农资金沦为“私房钱”。
万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圣认为,涉农惠民资金沦为“唐僧肉”被私分,主要是监督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公开不到位、教育不到位、打击不到位、预防不到位所致。消灭盘踞在基层的“硕鼠”,加强惠农政策公开、透明和监督是关键,从源头封堵涉农惠民领域监管漏洞。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让广大农民及时了解惠农资金的相关政策,发放对象、标准、数额的情况,广泛接受农民监督。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重要环节监督,严密资金划拨、对象审核、资金发放等环节,确保落实不走样。检察机关应以检察建议方式,建议建立村务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制度,完善惠农资金管理、发放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等制度,扎紧制度篱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加强职务犯罪情况分析、预警,及时消除犯罪隐患。(邢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