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上调 汽柴油价“九连跌”被抵消

29.11.2014  15:03

   消费税上调 “九连跌”被抵消  汽柴油零售价维持不变

  (首席记者刘书成 通讯员 周玉霞)11月28日,因消费税改革抵消了价格的下跌,车主最为关心的汽柴油零售价维持不变。

  “11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因消费税提高不作调整”。28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子站发布信息显示,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225元和220元。根据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1月29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4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提高225元和22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成品油价格维持不变,不作调整。

  财政部官网发布了财政部下发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通知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柴油提高0.14元/升,自2014年11月29日起执行。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陈晴在接受晨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成品油“九连跌”遭遇消费税上调,两者打成平手,不过后市来看,下调预期依旧存在。依据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欧佩克维持产量不变政策导致的原油暴跌,将在下个计价周期显现“翘尾因素”,故国内成品油市场仍将迎来一个迟到的“九连跌”,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在12月12日24时开启。

  乌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消费税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主要是针对成品油以及金银、手表、化妆品等奢侈品类产品起到抑制消费的作用。目前成品油消费税由生产环节缴纳,理论上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新闻背景

   汽柴油消费税5年前调过

   当年新疆此项税收增加106亿元

  此次汽柴油消费税调整距离上次间隔5年。乌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同时相应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价内征收,即在征收时不提高成品油价格。

  当年调整消费税后,养路费免了,针对炼油厂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涨了,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这一改变,不仅减轻了车主的负担,也为新疆这一资源大省区在当年新增了106亿元成品油消费税。

  自治区国税局数据显示,“2009年,新疆在累计生产销售成品油1326万吨,较上年减少14万吨、下降1.1%的情况下,实现成品油消费税1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亿元。同时,成品油税收占据我区消费税收入的9成比重”。

  2009年1月1日起,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新闻分析

   调税为了抑制汽柴油消费

  时隔5年之后,成品油消费税为何再度进行调整?

  乌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成品油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今年以来,汽柴油价格连续“九连跌”,在客观上变相刺激了车主对汽柴油消费需求的增加,以往不用开车就能去的地方也因为油价便宜开车去了,以往可以加气的车辆也因此改加油了,不利于节约成品油这种不可再生资源。

  此次两部门调整消费税时机选取得恰到好处,在成品油“九连跌”的档口发布消费税调整,汽柴油降价与消费税冲抵,一减一加就平衡了,没有让车主口袋里的油费支出受到影响,还能起到抑制不可再生资源消费的作用。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斌表示,近年来,我国对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由于资源匮乏,我国从1993年由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石油进口国,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接近60%。

  另一方面,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重。我国单位GDP石油消耗和机动车每百公里油耗都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水平。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重。目前,一些大中城市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我国相当一部分城市受到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严重雾霾天气困扰,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

  乌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此,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不仅可以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而且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