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仑:依法治市首先是依宪治市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宪法。朱海仑强调,依法治市首先是依宪治市,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保障宪法实施,结合乌鲁木齐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首府。
朱海仑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城市,乌鲁木齐是全疆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改革发展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特别是当前稳定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对于发挥法律规范作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朱海仑强调,坚持依法治市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市,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增强宪法法律观念,把宪法精神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中;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宪法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重大作用;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落实严打严防各项措施,堵塞安全防范漏洞,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净化社会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守公正司法底线,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法必究、犯罪必惩;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