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疆哈密供电公司光明路综合楼维护分系统改造规划、测量、初设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0.01.2015  04:33

国网新疆哈密供电公司光明路综合楼维护分系统改造规划、测量、初设及施工图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新疆哈密供电公司光明路综合楼维护分系统改造规划、测量、初设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已由 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哈市发改基[2015]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国网新疆哈密供电公司光明路综合楼维护分系统改造规划、测量、初设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哈密市光明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铁艺围墙400米,地坪525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2.4. 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19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改造规划报告、工程初步设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6. 设计周期:规划编制7天,初设编制10天,施工图设计20天。

2.6.1可研审批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工程决算、资料归档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和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

外省企业必须办理进疆备案、哈密地区外企业必须办理进哈备案。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发布公告媒介:新疆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地址:哈密市爱国北路18号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0902-2967325

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市广东路南粤活动中心后原人防办二楼,邮编: 839000 ;

电话:0902-2258569 传真: 0902-2250600;联系人: 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