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硕县8000平米“流浪绿地”有了“身份证”

04.04.2015  00:21

  亚心网讯(通讯员 高彦军 张斌)“以前我们辖区内有好多边边角角的地方得不到绿化,或者比较偏僻的角落,绿化得不到很好的保养,最终都像是人脸上的皮肤癣,现在这些无人看管的绿地都有人管了,真好。”居民王大妈指着那块即将被“领养”的绿地高兴地说道。

  4月2日,笔者在和硕县城的一些荒芜绿地建设区,看到的是一片忙碌景象,一些人员手拿铁锨、十字镐在坚硬的土地上刨坑凿洞,而有的人员则是将事先带来的一块标志牌深埋在了已经挖好的坑洞中,荒芜许久的绿化地上出现了繁忙景象,这可吸引了众多群众的驻足观看。

  笔者上前询问得知,这是和硕县园林工人与相关单位的干部正在各自的绿化区域上安装绿地“领养”责任标志牌。

  标志牌上,不但印制了责任单位的名称,而且还有监督单位的名称,这不但让原先荒芜的绿地有了“主人”,更让广大的百姓知道了“主人”是谁,这就等于绿地的管理权属有了真正的“身份证”。

  据和硕县住建局局长罗振军介绍,该县被“领养”的绿地有41块、8202.1平方米,37家单位参与认建认养活动,绿地“领养”标志牌的设立,切实让每块“流浪绿地”有了自己的“身份证”,目前,全县各责任单位已经行动起来,对各自的“领养绿地”正在进行杂草清理、土地平整、施肥、喷灌等工作。

  绿地“领养”协议实行三年一签,责任单位将负责各自“领养”绿地的设备投入、日常保洁、树木养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该县园林处将为各“领养”单位提供全程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日常管理中,该县还将根据各责任单位绿地管护的好坏,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和奖励,对无故不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到位的,将作出限期整改、扣除当年精神文明奖等处罚。

  “以前,虽然给我们安排了责任绿地区域,但管理上还是有漏洞,现在,我们的绿地区域插上了责任单位标志牌,而且还与县里签订了责任协议书,平时还有百姓的眼睛和监督单位的督导来监督我们,这就从根本上调动了我们管好绿地的积极性”移动公司的员工小张如是说。

  据了解,2015年,该县将辖区“流浪绿地”管理难的问题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巩固再提高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了“流浪绿地”认建认养活动,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成效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据悉,该县目前正在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城市绿地“领养”活动旨在通过全县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认建认养绿地,充分调动各单位干部职工建绿、植绿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园林城市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