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法律服务活跃百姓身边
本报记者 杨舒涵
12月18日,在乌鲁木齐火车北站冯会兰装卸队院内,一块“装卸工人法律服务之家”牌匾格外惹人注目。“装卸工人法律服务之家”成立以来,为装卸工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达百余人次,成功调解纠纷29起,挽回经济损失12万余元。现在只要一有矛盾纠纷,工人们就会到这里来倾诉说理,这里不仅仅是个法律服务中心,更是装卸工人们的谈心之所。”说起成立十个月来的成绩,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头屯河区))司法局北站西路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丽丹·买买提颇有成就感。
见到北站西路司法所所长张晓燕时,她刚刚处理完一起工资纠纷,“这里是物流、仓储企业的密集区,伴随而来的是大大小小十多家装卸队。工人大多是来自南北疆的维吾尔族群众,文化程度不高,语言沟通困难,法律服务之家成了他们在这个城市最信任的依靠。而我们在做好相关的普法工作之外,就是为他们做好服务,这也是成立‘装卸工人法律服务之家’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伴随而来的劳务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如何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为此,开发区(头屯河区)司法局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法律知识宣传等方面动起了脑筋。
据介绍,2013年6月,该司法局在西站地区还挂牌成立了“百姓法律服务之家”, 这是全疆首个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于一身,并由政府支持的便民服务派出机构。“百姓法律服务之家”自成立以来,发挥着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办理公证等职能作用,由于充分发挥预防纠纷、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与此同时率先在中亚北路街道成立了全市首家“司法信访惠民工作室”,为居民群众提供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于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同时,投入16万元,在喀什西路社区挂牌成立“企业职工法律服务维权中心”,主动将法律援助送进困难职工家门,中心成立以来,及时妥善处理多起群体性、集团性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66岁的聂蓝芳是某公司的一位退休职工,该公司从1998年至2005年都没有给退休职工发放过取暖补贴。老人多次与公司商量都没有结果。今年,经过开发区(头屯河区)司法局团结新村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站专干姬国忠的积极协调,在街道办和司法局的大力帮助下,老人们的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开发区(头屯河区)司法局局长朱斌介绍,“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开发区(头屯河区)司法局还加大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借助QQ群、微信、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从‘百姓法律服务之家’的成立到微信公众平台‘法治维泰’的上线,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使其学得会、记得住、理解好法律,从而全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