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森林派出所放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19.11.2014 18:39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天山网讯(通讯员王文泓 克力木江报道)11月17日下午,巴楚县森林派出所工作人员将救助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苍鹰”在三岔口山区旁放归大自然。
11月16日,巴楚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护林员举报,在色力布亚镇大巴扎发现有人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苍鹰,接到电话后,该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从盗猎者手中把苍鹰没收,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经观察,这只苍鹰没有受伤,也无其他病症,显露出天生的野性。森林派出所工作人员断定,这只苍鹰已经被盗猎者抓获并收养了一段时间。
巴楚县拥有世界上集中连片面积最大的胡杨林生长区,全县有连片胡杨林316万亩,胡杨林中有35种以上的珍稀野生动物,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羊、野鸡、狐狸,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塔里木兔、野鹿等。
县森林派出所民警麦尔旦·木合塔尔呼吁,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为了人类和野生动物友好相处,希望全社会各族群众能够爱护和保护野生动物。
据了解,苍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主要捕食鸽子等鸟类和野兔,也能猎取松鸡和狐狸等大型猎物。苍鹰体长可达60cm,翼展约1.3m。属于中小型猛禽。是世界濒危物种之一,也是联合国《濒危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一种。苍鹰在新疆各地广泛分布,以肉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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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2014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