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泽普县采取五项措施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力度
自2013年以来,泽普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农产品品牌创建、市场开拓,加工转化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程,并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采取五项措施,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宣传引导该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使用“喀什”十大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已有1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分别在315国道、县城十字路口等重点地段,大力宣传推介“喀什”十大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泽普“祖娜尔”、“金湖杨”品牌,涉及农产品种类10余种,有力地打响了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建立农产品展示馆,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该县共投入近10万元建立了泽普农产品展示馆,集中展示了县域内16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5家专业合作社共60余种农产品,积极构建农产品展示、营销平台,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促推泽普县特色农产品走出深闺、走向市场。
三是成功举办红枣文化节活动,全力提升“喀什红枣”品牌知名度。泽普县每年利用喀交会、亚欧博览会向外地客商进行农产品推介,并成功举办了5届红枣文化节活动,使泽普“祖
娜尔”红枣的市场影响逐年扩大,有效地提升了“喀什红枣”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网络促销平台建设。据统计,全县4家企业在上海、北京、广州、南京等大城市设立了12个农产品直销店。同时在政府引领下于2013年10月开通了京东商城的电子销售平台,建立了京东中国特产泽普县有机红枣馆,全力宣传推介该县农产品品牌。
五是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为全面提升“喀什”十大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泽普县“祖娜尔”、“金湖杨”品牌的知名度,该县共投入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用于各类展会经费84万元;宣传推介费用112万元;电子销售平台和直销店扶持经费48万元;农展馆建设费用12万元;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对产品包装、印刷等费用54万元,同时积极引导、督促各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时更换新包装,确保了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