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山洪泥石流灾害致13个乡镇损失1.43亿
泥石流冲进居民院落及房屋。 新疆民政厅提供 摄
新疆民政厅救灾处处长艾孜孜.艾买提在泥石流现场查看灾情。 新疆民政厅提供 摄
泥石流将大块石头及淤泥冲进林带。 新疆民政厅提供 摄
20日,记者从新疆民政厅获悉,5月12日-17日,伊犁河谷出现较大范围的降雨天气,致多地发生洪水、泥石流灾害,截至目前灾害造成伊犁州13个乡镇4个国营农牧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43亿元。
12日至14日,部分地区出现24.2-47.3毫米的短时强降雨,局部降暴雨,16日晚至17日,再次出现4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其中,新源县遭遇入汛以来最大规模降水天气,全县普降中到大雨,部分乡镇出现大暴雨,尤其是阿热勒托别镇单日降水量达50毫米以上,巩乃斯河、恰普河来水量比去年同期增加65%,流量为200多立方/秒,造成巩乃斯河新源县境内决堤1.7公里。此次强降雨持续时间长、降水强度大、时段较集中,局部地区重复受灾,损失较大。灾害造成伊犁州新源县、昭苏县和察布查尔县13个乡镇、4个国营农牧场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水、泥石流灾害。尤其是新源县11个乡镇、4个国营农牧场因持续强降雨引发山洪及多处泥石流及山体滑坡,受灾较重。给当地农牧民财产造成损失,生产生活秩序受到影响。
截至目前,洪水、泥石流灾害造成伊犁州13个乡镇4个国营农牧场受灾。受灾人口9741人,紧急转移安置644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561.33公顷,其中绝收面积310公顷,因灾死亡牲畜1288头(只),倒塌房屋134户533间,严重损坏房屋1343户4309间,一般损坏房屋778户2468间,直接经济损失1.43亿元。
其中灾害造成新源县11个乡镇4个国营农牧场受灾。受灾人口8922人,紧急转移安置643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11公顷,其中绝收面积310公顷,因灾死亡牲畜1278头(只),倒塌房屋132户528间,严重损坏房屋1343户4309间,一般损坏房屋717户2352间,直接经济损失1.26亿元。
新疆减灾委、民政厅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自治区救灾应急四级响应,派出工作组迅速赶赴灾区一线,全面核查灾情,协助当地开展救灾工作。同时,建立信息报送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灾情发生后,新疆民政厅与各级民政部门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共派出16个灾情核查工作小组,深入每个受灾地区,入户核查灾情,详细了解灾害损失情况,准确核实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危房进行逐户排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445人,确保危房不留人,人不回危房。同时,组织人员3500余人、调集300余台(次)大型机械清理道路泥沙和淤泥,对可能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15处地点进行全面排查,设置警示标志,转移群众,及时处置灾害险情7起,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目前,灾区已下拨救灾帐篷420顶、棉被500床、发电机20台、塑料布1000公斤、雨鞋500双、面粉500袋、清油350公斤、方便面400箱、纯净水1500箱,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受灾群众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