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气成效显现 任务仍然艰巨
2015年入冬以来,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国出现了几次重污染天气。研判表明,在环境保护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应急措施对减缓空气污染加重趋势有明显效果。
虽然相比公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但一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338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7.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其中161个可比城市同比下降11.3%。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总结得失,对加大治理力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推进落实“大气十条”
积极传递治污压力
美国《华盛顿邮报》12月报道称,不管人们信不信,中国首都的空气质量实际上正在改善。
虽还有差距,但“正在改善”的成绩却来之不易。空气质量改善的背后,既有政绩考核上的转变,也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的步伐逐渐加快。
2015年5月,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至此,“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
在强化政策引导、加严环境质量标准的同时,环境保护部还通过考核、督政等手段持续传导治污压力,增强各级政府治污动力。
2015年,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对各省(区、市)2014年度贯彻落实“大气十条”情况进行考核,有13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由于治气不力等原因被约谈。
治气压力的传导让地方政府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2015年的地方两会上,大气污染防治成为31个省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共同关键词,燃煤、脱硫、除尘、控车成为重点。
在地方立法方面,2015年,上海、天津、安徽、江苏多个省份陆续制定实施了省级层面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不断增大,地方政府的政绩观也在逐渐改变。2015年,浙江省将PM2.5数值与领导干部升迁挂钩;四川省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南京市对大气污染防治不过关官员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科学解析精准治污
污染防治考验耐力
大气污染防治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必须找到问题根源,才能抓住重点并精准发力。
2015年,有26个城市开展了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22个重点城市完成了源解析结果论证。
各地污染源解析结果显示,能源结构调整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
积极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强化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准入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一年来,环境保护部在调整产业能源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方面动作频频。2015年1月~6月,全国焦炭、烧碱、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产量同比分别下降3.4%、1.9%、5.3%、4.2%。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2015年1月1日开始,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2015年6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协作小组办公室在北京揭牌成立。
在黄标车淘汰方面,截至2105年11月底,全国累计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17.0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100.53%。
在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方面,2015年,全国各地通过电价补贴、电量奖励等措施,已完成改造8400万千瓦,正在改造超过8100万千瓦。
此外,重点行业限期治理、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今年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电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1387家企业限期治理工程已基本建成投运。数据显示, 2015年上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4.63%和8.80%。
联防联控逐步推进
各地治理形成合力
大气污染具有区域性和传输性,只有各地在“守土有责”的前提下加强联动和配合,整个区域的空气质量才能得到改善。
2015年4月,《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审议通过,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领域,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得到全面推进。
2015年5月,北京、天津与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市建立“4+2”帮扶机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审议通过。12月,《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在长三角地区,2015年4月,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办公室第四次会议召开,明确了要保证质量完成《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在地方层面,四川省在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地区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陕西出台了《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改革方案》,提出建立以关中地区治污降霾为重点的联防机制。
“9·3”阅兵、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圆满完成证明,破除行政区划束缚,实施联防联控,空气质量可以改善。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4%、11.7%和19.0%。
提前预警迅速响应
重污染天气检验能力
2015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了三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2015年11月15日到12月31日,北京市PM2.5浓度比2014年同期上升高达75.9%,造成PM2.5全年改善比例损失15.5个百分点。
三次雾霾中,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污染程度最重,北京发布了橙色而非红色预警,遭到广泛质疑。12月5日至12月14日的重污染天气,北京市首次发布红色预警,但是因为通知时间晚等原因略显仓促。
在前两次应对基础上,面对2015年12月18日至24日的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和北京市各级政府在应急响应上更加有序。
2015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紧急向12个省级人民政府印发预警通知,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最大程度减轻污染危害。自12月18日起,环境保护部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连续5天召开会议,每天调度各地应对情况。截至12月24日,全国共有15个城市先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预警级别和范围均超以往。
在及时调度、干预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同时,环境保护部还积极开展现场督查。仅201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这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环境保护部就派出14个督查组赴相关地区开展督查。12月19日至12月23日,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2.7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2万余家(次)。
同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还启动了区域联合应急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联动响应,切实提高了区域应急效果。
理顺工作机制,提前预报预警,开展现场督查,实施联防联控……环境保护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在一次次考验中逐步改进。
加强法制建设,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排放,2015年,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正在建立。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年,也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的一年,环境保护部将继续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强化考核、落实责任、促进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