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之手推动经济发展——二论把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地方重要的竞争力。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强调:贯彻落实好依法治疆,要突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提高发展动力活力。
环顾我们所处的世界,那些市场经济的先行者,那些现代文明的创造者,那些和平繁荣的拥有者,无一不是依靠法治规范市场、协调处理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获得的。法治必须支撑起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把法治环境作为区域竞争的核心要素,作为区域竞争的兴奋点,就是一种充满理性智慧的选择。特别是像新疆这样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法治在推动经济发展和重大工作上所起的作用更为突出。只有让法治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指南针,让法治环境在区域竞争中发挥出极其重要的软实力作用,经济发展才能拥有强劲动力活力。
对于发展相对落后的新疆而言,实现科学跨越发展离不开良法和善治。我们更加需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确保各项重大经济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以法治的力量为新疆经济提质增效、行稳致远提供重要动力。为此,就必须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用立法与执法来调整规范区域竞争中的经济关系与经济行为。
要完善良法,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权利保护,促进公平竞争。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的公平可持续发展,重要的是要有良法可依。从现实看,我区的经济法律基础仍较薄弱,法律规范尚不完善,与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相比还有差距。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关键在于以法治立规矩、建秩序,坚持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如果能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经济发展质量将变得更加健康、公平、高质量,进而变得可持续。所以,我们要紧紧围绕完善市场经济环境,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制定完善有关法规规章;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健全促进发展的法律规章,从而进一步形成发展洼地、释放发展活力。
要提升善治能力,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经济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规范的市场秩序是政府应当提供的最重要公共产品之一,是经济持久稳定发展的坚实保证,全社会高度关注。我们要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反对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政府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让“看得见的手”依法行事、受到约束,让“看不见的手”在规范发展中迸发更持久活力。
拥抱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让法治环境成为经济竞争发展中的核心要素。然而,法治环境的递进至臻,绝不是政府单弦独奏之事,更有赖于所有新疆儿女的共同维护与唱和。让我们共同携手,让法治建设为发展营造环境,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使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统一到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实践中,沿着依法治疆的发展道路,科学发展的法治新疆建设必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