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顺利通过科技厅验收

30.03.2015  18:49
              2015年3 月25 日,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的“油田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在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听取了承担单位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过讨论、评议,专家组认为合同计划指标较好完成,科技含量很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很大及带动示范作用很大,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该项目针对新疆不同油气田分布、地质结构及钻井泥浆性质,结合新疆油田井区环境敏感点分布特点及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选择“塔里木盆地油田区块”所属的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及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开展本项目的油田示范推广。项目确定了20口具有代表性钻井进行“无害化处理”装置跟踪调查,结果表明:该项技术实用性强,能适应不同泥浆体系的处理,随钻处理出的钻井废水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固废泥饼浸出液低于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浸出毒性标准》(GB5085.3-2007)要求,有效减小了环境污染风险。从减量化、资源化方面来看,钻井泥浆处理后产生的固态物质泥饼量可减小约60%,不需修建岩屑池及堆放场,也不需修建专门的泥浆池对泥浆进行固化填埋,有效减小了钻井废物的环境污染隐患,节约了土地资源。泥饼大部分被用于井场铺垫或周边铺路,就地利用,小部分堆放在井场周围;对于随钻处理的达标废水在钻井过程中约95%以上可被井场及装置自身用水所消耗,实现了井场清洁化生产。从“无害化处理”装置运行成本来看,该项目的推广,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