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布尔津河冲乎尔镇段应急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 新水办规计[2014]27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布尔津县水利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布尔津县布尔津河冲乎尔镇段应急防洪工程(桩号-68+770~-67+940段)建设内容:左岸0.87km的应急防洪堤建设。
计划工期:2015年4月10日---2015年8月10日。
标段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96.255000万元)。
3. 投标 2.3.4 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5) 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2 月 18 日至 2015 年 2 月 27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10:30,地点为 阿勒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水利网》及《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布尔津县水利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发业 联系人:袁志宇
电 话:15352619066 电话:13649912228
2015年2月13日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