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布尔津河东岸灌区支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布尔津县布尔津河灌区支渠改造工程已经阿地发改投资(2014)1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布尔津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布尔津河灌区东岸灌区八、九支渠以及附属建筑物的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第一标段:八支渠4.9公里、九支渠4.8公里渠道改造及其建筑物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2.4计划工期:2015年4月10日开工建设,2015年11月10日完工。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本项目经备案的施工标段控制价为 7110626.24 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至 2015 年 3 月 4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0 日10:30,地点为 阿勒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站及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布尔津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杨发业
电话:0906-6518851 , 15352619066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娟娟
电话:0906-6283111 ,15209051648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