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雅县:酒后起色心 男子对邻居下手未遂被抓

16.06.2015  13:25

    天山网讯(通讯员秦丽华 热合曼报道)2015年3月5日,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强奸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吾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岁的吾某是沙雅县某乡镇的村民,高中毕业后吾某的父亲将他送去学厨艺,由于吾某勤奋好学,没过多久就学了一手好厨艺。2014年初,吾某和表哥沙吾提一起在沙雅县某棉纺厂附近开了一个小饭店,他在开饭店期间认识了一些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在该棉纺厂打工的朋友。

    2014年11月11日晚上,吾某来到某棉纺厂的宿舍里,与在该厂打工的朋友尤努斯、阿西木等人一起喝了啤酒,喝完啤酒后,吾某又去该厂附近的经常光顾的阿米娜经营的日用品商店去买啤酒,先后去了两次,他们一直喝到了第二天凌晨2点左右,吾某又去阿米娜的商店买香烟,这时阿米娜已经入睡,听到有人敲门,阿米娜就起床穿着睡衣去看是在隔壁开饭店的吾某,因为认识,资助经常光顾自己的商店,所以没多想就把门打开了。打开门后,吾某跟随阿米娜进入商店,突然心生邪念,抓住阿米娜的头发准备亲吻阿米娜,阿米娜用手抓烂了吾某的脸,吾某不顾疼痛,准备进一步对阿米娜实施强奸,阿米娜大喊救命,吾某用手捂住阿米娜嘴巴,阿米娜顺势咬住了吾某的手指头,后吾某逃跑。两人在撕扯挣扎期间,商店里的一些东西被损害。阿米娜随即报案,吾某当天就被警察拘留,同年11月24日依法逮捕,遂法院根据上述案情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