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雅县一男子为筹酒钱盗窃他人电动车获刑

04.02.2015  15:53

因担心没钱喝酒而起贼心,盗窃他人电动车时当场被捉,小伙阿不力克木为喝酒而锒铛入狱。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阿不力克木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阿不力克木,现年30岁,新疆沙雅人,无固定职业。嗜酒如命的阿不力克木经常没事约朋友或独自去酒吧喝酒,2014年7月26日下午,因家庭索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后,阿不力克木再次前往酒吧解闷。几杯白酒下肚后阿不力克木已是站立不稳,看看天色不早,麦麦提稍坐片刻后,摇晃着身体准备去朋友艾买尔家里借宿。想着艾买尔可爱的儿子每次见面都嚷着要礼物,阿不力克木决定给孩子买一个玩具,付款时,才发现口袋里因最近饮酒已余额不足。玩具不买也就作罢,可再喝酒的酒钱怎么来支付?有些郁闷的阿不力克木离开酒吧后途经沙雅县步行街,此时天色已黑,两边的商铺均已关门,踉踉跄跄的阿不力克木显些将停放在商铺门口一辆崭新的电动车撞翻。看看四周无人,顿生窃意:何不把电动车偷偷拿走卖了,以后的酒钱就有着落了。顺手便将后轮已上锁的车子掂起来往外推,没走几步,便被保安叫住,经询问阿不力克木谎称该车系自己所有,欲离去时,恰好被前来骑车的车主当场揭穿。经鉴定,盗窃电动车价值2700元。

2014年12月10日,沙雅县人民检察院以阿不力克木涉嫌盗窃罪向沙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阿不力克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价值2700元的电动车,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给被害人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应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判决已生效执行。(通讯员 刘银华 麦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