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制定环境网格化监管方案

06.08.2015  12:30
 

  沙区制定环境网格化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机制,扎实推进辖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拟定了沙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将网格分为区、管委会、社区三级,同时将各级网格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和明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区一级网格,以环保局监管执法为主,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管委会、社区分别为二、三级网格,配合协助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环境监管、调查、宣传等工作。

下一步沙区环保局将实施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核后下发各单位,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环境管理工作,联动区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环境网格监管成员单位的作用,提高辖区的环境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的作用作出贡献。